gemini講解:分與份,布與佈的區別

分與份

此前我總是搞不懂二字的區別,現在看了gemini的講解,基本明白了,「份」一般用作量詞,比如「一份早餐」。其它的「部分、情分、本分、緣分、身分」都應用「分」。但「省份、年份、月份」仍要用「份」。

gemni的講解如下:

expand

在繁體中文中,「份」和「分」兩個字雖然讀音相似(ㄈㄣˋ),但用法上存在顯著的區別。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可以互通,但大多數時候仍需根據語意來判斷。

以下是「份」和「分」的主要用法區別:

「分」 (ㄈㄣ / ㄈㄣˋ)

「分」的用法非常廣泛,既可作動詞,也可作名詞或量詞。

作動詞時:

  • 分割、分開、區劃: 指將整體分成若干部分。
    • 例句:請把這份文件成三疊。
    • 例句:他們將土地割開來。
  • 分配、給予: 指將東西分發給不同的人或事物。
    • 例句:把糖果給小朋友。
    • 例句:工作要工合作。
  • 區別、分辨: 指辨別不同之處。
    • 例句:要辨是非。
  • 離散、分散: 指離開、不聚攏。
    • 例句:鳥兒各自飛

作名詞時:

  • 整體中的一部分(抽象或不可數): 常指成分、職責、名位、情誼等。
    • 成分: 指組成事物的要素。
      • 例句:這湯裡有豐富的營養分
      • 例句:空氣中的水含量很高。
    • 職責、名位、權利: 指個人應盡的責任、所擁有的地位或權力。
      • 例句:這是我的本
      • 例句:他身特殊,不便出面。
      • 例句:他們之間的名很難說清。
    • 情誼、關係: 指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或緣分。
      • 例句:我們之間有很深的情
      • 例句:緣讓我們相遇。
    • 部分(指整體裡的一部分,有時可與「份」互通,但公文多用「分」):
      • 例句:大部人同意這個提議。(在公文中通常寫「部分」)
  • 分數、點數:
    • 例句:考試得了高
    • 例句:時間還剩下五鐘。
  • 測量單位:
    • 時間:一小時有六十
    • 角度:一度有六十
    • 貨幣:一元有百

「份」 (ㄈㄣˋ)

「份」主要用作名詞或量詞,通常表示一個有明確數量的、可數的、成組或成件的東西

作名詞時:

  • 整體中的一個單位(具體可數): 常指某個團體中的成員,或作為整體的一部分。
    • 例句:這是公司股份中的一
  • 用於表示劃分的單位:
    • 例句:年份、月份、省、縣

作量詞時:

  • 指成組、成件、或數量固定、獨立的東西:
    • 例句:一報紙(一份獨立的報紙)。
    • 例句:兩便當(兩個獨立的便當)。
    • 例句:三材料(三套獨立的材料)。
    • 例句:一份蛋糕。
  • 用於抽象事物,表示一種程度、心意或情緒:
    • 例句:這是一心意。
    • 例句:那驚險令人難忘。
    • 例句:她有著特別的聰明才智,那是她獨有的那

總結區別要點:

  1. 動詞用法: 「分」可以作動詞(分割、分配、區別),「份」通常不能。
  2. 抽象與具體:
    • 「分」多用於抽象、不可數的成分、職責、情誼等。
    • 「份」多用於具體、可數的、獨立成件或成組的東西。
  3. 量詞用法:
    • 「分」作量詞時多指時間(分鐘)、分數、測量單位(百分之幾)。
    • 「份」作量詞時多指成套、成件的物品(一份報紙、一份禮物)或抽象的情感(一份心意)。
  4. 互通性: 在表示「整體中的一部分」時,有時「部分」和「部份」可互用,但現代規範和公文寫作傾向於使用「部分」。

常見例子比較:

詞語 用「分」 用「份」 說明
身分 身份(較不常用,但在香港「身份證」是官方用法) 指個人地位、資格。
部分 部份(有時可互用,但「部分」更規範) 指整體中的一部分。
成分 成份(錯誤用法) 指組成事物的要素。
水分 水份(錯誤用法) 指物體內含的水。
本分 本份(錯誤用法) 指應盡的職責。
情分 情份(可互用,但「情分」更常用) 指人與人之間的情誼。
緣分 緣份(可互用,但「緣分」更常用) 指命中註定的機緣。
省分(較少用) 省份 指行政區劃單位。
年分(較少用) 年份 指某一年代。
月分(較少用) 月份 指一個月。
工作 無此用法 一份工作 量詞,指一份具體的工作。
禮物 無此用法 一份禮物 量詞,指一件具體的禮物。
報紙 無此用法 一份報紙 量詞,指一張具體的報紙。
股份 股分(較少用) 股份 指公司資本的構成單位。

雖然語文使用會隨時間演變,且在某些特定地區或語境下可能有習慣性差異(例如香港的「身份證」),但以上原則大致涵蓋了「份」和「分」在繁體中文中的主要區別。在日常書寫和公文使用中,遵循這些區別有助於表達的精確性和規範性。

布與佈

另我也問了「布」與「佈」的區別,我的總結是:組成詞語的多用「布」,例如「公布、分布、發布、宣布、排布、密布」等,而「佈」多是單用,形容分布的狀態,或著重人工干預,比如「佈告欄」、「泥濘佈滿街道」、「警方佈下天羅地網」等。則「佈局、佈滿、佈告、佈下」我將用「佈」。

下面是gemini回答的重點節選:

expand

在表示「宣告、發布」和「安排、陳設」時,「布」和「佈」在很多情況下是通用的。例如:「公布」與「公佈」、「布置」與「佈置」都可見。

然而,台灣官方文件及教育體系傾向使用「布」字,認為「布」已足以表達相關語義,能達到簡化用字的目的。例如,在法律條文或公文中,會傾向使用「公布」、「分布」、「頒布」。

「佈」字則更常在書面語或特定情境中,強調「遍布」、「散開」或「有意識地安排」的動作,帶有更強烈的動態感。

「布」是本字,「佈」是後起的異體字,由「人」字旁和「布」組成,或許是為了區分「布」作為名詞和動詞的用法,或者強調動作的「人為」性。

語氣與強調的細微差異

儘管在動詞用法上高度重疊,但在某些語境下,「佈」可能帶有更強烈的「動作性」、「遍及性」或「人為的安排與部署」的語氣。雖然這種差異在現代中文中越來越不明顯,但在一些較為正式或強調此類語感的表達中,仍會傾向使用「佈」。

例如:

「泥濘佈滿了街道」:強調泥濘「散開、覆蓋」的狀態。
「警方佈下天羅地網」:強調警方「有意識地進行安排、部署」。
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