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與份
此前我總是搞不懂二字的區別,現在看了gemini的講解,基本明白了,「份」一般用作量詞,比如「一份早餐」。其它的「部分、情分、本分、緣分、身分」都應用「分」。但「省份、年份、月份」仍要用「份」。
gemni的講解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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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繁體中文中,「份」和「分」兩個字雖然讀音相似(ㄈㄣˋ),但用法上存在顯著的區別。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它們可以互通,但大多數時候仍需根據語意來判斷。
以下是「份」和「分」的主要用法區別:
「分」 (ㄈㄣ / ㄈㄣˋ)
「分」的用法非常廣泛,既可作動詞,也可作名詞或量詞。
作動詞時:
- 分割、分開、區劃: 指將整體分成若干部分。
- 例句:請把這份文件分成三疊。
- 例句:他們將土地分割開來。
- 分配、給予: 指將東西分發給不同的人或事物。
- 例句:把糖果分給小朋友。
- 例句:工作要分工合作。
- 區別、分辨: 指辨別不同之處。
- 例句:要分辨是非。
- 離散、分散: 指離開、不聚攏。
- 例句:鳥兒各自飛分。
作名詞時:
- 整體中的一部分(抽象或不可數): 常指成分、職責、名位、情誼等。
- 成分: 指組成事物的要素。
- 例句:這湯裡有豐富的營養分。
- 例句:空氣中的水分含量很高。
- 職責、名位、權利: 指個人應盡的責任、所擁有的地位或權力。
- 例句:這是我的本分。
- 例句:他身分特殊,不便出面。
- 例句:他們之間的名分很難說清。
- 情誼、關係: 指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或緣分。
- 例句:我們之間有很深的情分。
- 例句:緣分讓我們相遇。
- 部分(指整體裡的一部分,有時可與「份」互通,但公文多用「分」):
- 例句:大部分人同意這個提議。(在公文中通常寫「部分」)
- 成分: 指組成事物的要素。
- 分數、點數:
- 例句:考試得了高分。
- 例句:時間還剩下五分鐘。
- 測量單位:
- 時間:一小時有六十分。
- 角度:一度有六十分。
- 貨幣:一元有百分。
「份」 (ㄈㄣˋ)
「份」主要用作名詞或量詞,通常表示一個有明確數量的、可數的、成組或成件的東西。
作名詞時:
- 整體中的一個單位(具體可數): 常指某個團體中的成員,或作為整體的一部分。
- 例句:這是公司股份中的一份。
- 用於表示劃分的單位:
- 例句:年份、月份、省份、縣份。
作量詞時:
- 指成組、成件、或數量固定、獨立的東西:
- 例句:一份報紙(一份獨立的報紙)。
- 例句:兩份便當(兩個獨立的便當)。
- 例句:三份材料(三套獨立的材料)。
- 例句:一份蛋糕。
- 用於抽象事物,表示一種程度、心意或情緒:
- 例句:這是一份心意。
- 例句:那份驚險令人難忘。
- 例句:她有著特別的聰明才智,那是她獨有的那份。
總結區別要點:
- 動詞用法: 「分」可以作動詞(分割、分配、區別),「份」通常不能。
- 抽象與具體:
- 「分」多用於抽象、不可數的成分、職責、情誼等。
- 「份」多用於具體、可數的、獨立成件或成組的東西。
- 量詞用法:
- 「分」作量詞時多指時間(分鐘)、分數、測量單位(百分之幾)。
- 「份」作量詞時多指成套、成件的物品(一份報紙、一份禮物)或抽象的情感(一份心意)。
- 互通性: 在表示「整體中的一部分」時,有時「部分」和「部份」可互用,但現代規範和公文寫作傾向於使用「部分」。
常見例子比較:
詞語 | 用「分」 | 用「份」 | 說明 |
---|---|---|---|
身 | 身分 | 身份(較不常用,但在香港「身份證」是官方用法) | 指個人地位、資格。 |
部 | 部分 | 部份(有時可互用,但「部分」更規範) | 指整體中的一部分。 |
成 | 成分 | 成份(錯誤用法) | 指組成事物的要素。 |
水 | 水分 | 水份(錯誤用法) | 指物體內含的水。 |
本 | 本分 | 本份(錯誤用法) | 指應盡的職責。 |
情 | 情分 | 情份(可互用,但「情分」更常用) | 指人與人之間的情誼。 |
緣 | 緣分 | 緣份(可互用,但「緣分」更常用) | 指命中註定的機緣。 |
省 | 省分(較少用) | 省份 | 指行政區劃單位。 |
年 | 年分(較少用) | 年份 | 指某一年代。 |
月 | 月分(較少用) | 月份 | 指一個月。 |
工作 | 無此用法 | 一份工作 | 量詞,指一份具體的工作。 |
禮物 | 無此用法 | 一份禮物 | 量詞,指一件具體的禮物。 |
報紙 | 無此用法 | 一份報紙 | 量詞,指一張具體的報紙。 |
股份 | 股分(較少用) | 股份 | 指公司資本的構成單位。 |
雖然語文使用會隨時間演變,且在某些特定地區或語境下可能有習慣性差異(例如香港的「身份證」),但以上原則大致涵蓋了「份」和「分」在繁體中文中的主要區別。在日常書寫和公文使用中,遵循這些區別有助於表達的精確性和規範性。
布與佈
另我也問了「布」與「佈」的區別,我的總結是:組成詞語的多用「布」,例如「公布、分布、發布、宣布、排布、密布」等,而「佈」多是單用,形容分布的狀態,或著重人工干預,比如「佈告欄」、「泥濘佈滿街道」、「警方佈下天羅地網」等。則「佈局、佈滿、佈告、佈下」我將用「佈」。
下面是gemini回答的重點節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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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表示「宣告、發布」和「安排、陳設」時,「布」和「佈」在很多情況下是通用的。例如:「公布」與「公佈」、「布置」與「佈置」都可見。
然而,台灣官方文件及教育體系傾向使用「布」字,認為「布」已足以表達相關語義,能達到簡化用字的目的。例如,在法律條文或公文中,會傾向使用「公布」、「分布」、「頒布」。
「佈」字則更常在書面語或特定情境中,強調「遍布」、「散開」或「有意識地安排」的動作,帶有更強烈的動態感。
「布」是本字,「佈」是後起的異體字,由「人」字旁和「布」組成,或許是為了區分「布」作為名詞和動詞的用法,或者強調動作的「人為」性。
語氣與強調的細微差異
儘管在動詞用法上高度重疊,但在某些語境下,「佈」可能帶有更強烈的「動作性」、「遍及性」或「人為的安排與部署」的語氣。雖然這種差異在現代中文中越來越不明顯,但在一些較為正式或強調此類語感的表達中,仍會傾向使用「佈」。
例如:
「泥濘佈滿了街道」:強調泥濘「散開、覆蓋」的狀態。
「警方佈下天羅地網」:強調警方「有意識地進行安排、部署」。